投诉处理:石嘴山市红果子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视频监控项目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2月21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石嘴山市诚迅达商贸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石嘴山市红果子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视频监控项目存在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8926
-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红果子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视频监控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2月2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石嘴山市诚迅达商贸有限公司
-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北街裕民吉巷1幢2单元4号
- 被投诉人1:石嘴山市红果子人民检察院
-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以西丽日街红果子检察院
- 相关供应商: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9号邮政大楼1810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
- 中标供应商所投超容量存储设备价格严重低于市场价格;
- 中标供应商所投超容量存储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频质量诊断功能;
- 中标供应商所投超容量存储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短信网关报警功能和录像备份功能;
- 中标供应商所投超容量存储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磁盘定位功能。
处理依据
根据本机关的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据支持,因此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时间:2022年12月21日
处理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
- 在招标过程中,确保供应商的报价符合市场价格水平,避免价格过低引发质疑;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视频质量诊断功能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评估供应商的设备;
- 招标文件中应详细描述短信网关报警功能和录像备份功能的要求,并确保投标方能满足这些要求;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磁盘定位功能的要求,并要求投标方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以上建议可作为被投诉人在类似投诉案件中的参考,以提升项目的质量和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47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8926
二、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红果子人民检察院派驻监管场所视频监控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石嘴山市诚迅达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裕民北街裕民吉巷1幢2单元4号
被投诉人1:石嘴山市红果子人民检察院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以西丽日街红果子检察院
相关供应商: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9号邮政大楼1810室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1、中标供应商所投超容量存储设备价格严重低于市场价格;2、中标供应商所投超容量存储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可支持视频质量诊断功能,对图像的亮度、偏色、对比度、清晰度、视频丢失、条纹干扰、视频噪声、视频虚焦等特征进行实时分析,并以日志、报表和图形化方式显示结果”要求;3、中标供应商所投超容量存储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通过客户端软件添加及删除手机号,启用短信网关报警功能后,可向添加的手机号码发送电源异常、系统卡容量不足、存储空间异常、自动修复失败、私有卷IO异常、无可用逻辑卷等报警信息,报警种类可设,可对指定的录像段或指定事件的1个或多个前端的不同时间段的录像段添加标签,并自动备份到存档卷中,使之不会被覆盖删除”要求;4、中标供应商所投超容量存储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超容量存储”★15、可通过IE浏览器对一台、多台样机或扩展柜中的磁盘进行定位,使对应的磁盘指示灯闪烁,闪烁的时长可设”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据支持,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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