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1月17日,由天津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管理服务项目。被投诉人包括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及相关供应商天津滨海城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TGPC-2021-D-0493
- 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11月17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 被投诉人1:天津师范大学
-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 被投诉人2: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 相关供应商:天津滨海城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体育大道与常海道交口天津国际网球中心
基本情况
经查,投诉项目由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为600万元。投诉项目于2021年8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1年9月1日组织开标及评标,共有16家供应商参与投标。同日发布中标公告,相关供应商以100万元中标。
投诉事项如下:
- 相关供应商与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管理关系,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相关供应商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承担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经核实,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部分为无效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天津市财政局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天津市财政局于2021年11月17日对投诉进行了处理,驳回了投诉。处理结果如下:
- 处理时间:2021年11月17日
- 处理人:天津市财政局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的同行应注意以下建议:
- 在项目采购过程中,确保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避免与其他相关公司存在管理关系,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合同履约。
- 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 提升专业技术能力,确保能够胜任项目的承接与管理工作。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确保项目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1〕60号)
一、项目编号
TGPC-2021-D-0493
二、项目名称
天津师范大学-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实训基地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
被投诉人1:天津师范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被投诉人2: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相关供应商:天津滨海城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体育大道与常海道交口天津国际网球中心
四、基本情况
1.经查,投诉项目由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预算600万元。2021年8月11日,投诉项目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9月1日,投诉项目组织开标及评标,共有16家供应商参与投标。2021年9月1日,投诉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相关供应商,中标金额100万元。
2.投诉事项:1.相关供应商与天津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存在管理关系,而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相关供应商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承担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
综上,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部分为无效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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