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广西南宁市投诉处理案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身份信息验证服务采购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被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作为投诉人,涉及的主要内容为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身份信息验证服务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GXZC2021—G3—003261—YZLZ
- 项目名称: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身份信息验证服务采购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2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7号
- 被投诉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柳园路6号
-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写字楼6楼
- 相关供应商:无
- 当事人:无
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 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的"考场网关"设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强制性规定。
- 投诉事项2:中标结果公告中未公示中标标的的产品规格型号,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采用定制终端参与投标,市场上无法直接采购,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中"移动考务终端易于采购、无需定制"的要求。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如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或者投诉事项不成立,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经过调查和核实,投诉事项1和2缺乏事实依据,因此投诉事项1和2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和2。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定,确保采购过程符合法律要求。
- 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充分公示中标标的的产品规格型号,确保信息透明,减少后续争议。
- 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要明确,确保参与投标的产品符合要求,避免定制终端或无法直接采购的情况出现。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加强规范性管理,提高采购透明度,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2年第5号)
一、项目编号:GXZC2021—G3—003261—YZLZ
二、项目名称: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身份信息验证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7号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柳园路6号;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写字楼6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的“考场网关”设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强制性规定。
投诉事项2:中标结果公告中未公示中标标的的产品规格型号,中国电信广西分公司采用定制终端参与投标,市场上无法直接采购,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中“移动考务终端易于采购、无需定制”的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2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事项1、2。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1月28日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