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1年南京路幼儿园幼儿家具采购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合肥辰睿广告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康园幼儿园和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投诉。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合肥市康园幼儿园在南京路幼儿园幼儿家具采购项目中存在招标文件编制不合理的问题,要求修改招标文件内容。经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处理后,投诉被驳回。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2021ABBHJ00206
- 项目名称:2021年南京路幼儿园幼儿家具采购
- 处理日期:2021年9月1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合肥辰睿广告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
- 被投诉人1:合肥市康园幼儿园
-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万泉河路与湖北路交口
- 被投诉人2: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7号楼5楼
基本情况
投诉人合肥辰睿广告有限公司针对2021年南京路幼儿园幼儿家具采购项目提出投诉。投诉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公开招标项目拆分出来进行政府采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此外,投诉人还指出招标文件编制不合理,要求修改招标文件内容。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经过调查处理后,认为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因此驳回了投诉。
处理结果
经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处理后,根据调查结果,投诉人的投诉事项被判定为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因此投诉被驳回。
- 处理时间:2021年9月14日
- 处理人: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根据本案例的处理结果,被投诉人在类似情况下应注重以下方面:
- 严格遵守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 合理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 建立健全的内部审核机制,确保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 提供充分的信息沟通和解释,以减少投诉的可能性。
- 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规则的理解和遵守程度。
通过以上建议,被投诉人在类似的幼儿家具采购项目中可以更好地规避投诉,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顺利进行。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包河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南京路幼儿园幼儿家具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2021ABBHJ00206
项目名称:2021年南京路幼儿园幼儿家具采购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合肥辰睿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
被投诉人1:合肥市康园幼儿园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万泉河路与湖北路交口
被投诉人2: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7号楼5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本项目由公开招标项目拆分出来进行政府采购,不合法。招标文件编制不合理,要求修改招标文件内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4日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