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龙华区投诉处理案例:关于龙华区财政局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0年,由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深圳市龙华区壹家亲社工服务中心。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关于龙华区财政局购买社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XY0185DL)的质疑答复。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2020XY0185DL
- 项目名称:龙华区财政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组织人事办5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服务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1月15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深圳市龙华区壹家亲社工服务中心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市社区华宁路42号335-337
- 被投诉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于龙华区财政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组织人事办5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XY0185DL)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包括:
- 代理机构在采购供应商对该项目评分情况提出质疑时,未允许未中标人查询本人评分情况,违反了相关文件规定。
- 在代理机构对本机构的质疑答复内容以及与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的资质对比的基础上,投诉人认为评标过程存在分值计算错误或主观评分倾斜等情况,影响了评标公正和中标结果。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财政局或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规避类似问题:
- 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确保未中标人查询本人评分情况的合法性和透明性,避免违反规定导致投诉。
- 加强评标过程的监督和审核,确保分值计算准确无误,并避免主观评分倾斜等情况的发生,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和中标结果的合理性。
以上建议希望对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在类似投诉案件中的处理提供帮助和参考。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结果公告(深龙华财书〔2021〕4号)
一、项目编号:2020XY0185DL
二、项目名称:龙华区财政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组织人事办5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龙华区壹家亲社工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新市社区华宁路42号335-337
被投诉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B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服被投诉人关于“龙华区财政局关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组织人事办5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0XY0185DL,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代理机构在采购供应商对该项目评分情况提出质疑且采购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请求并未涉及商业机密时,不允许未中标人查询本人评分情况,违反了相关文件规定。2.基于代理机构对本机构的质疑答复内容,本机构对该采购项目各评审因素的自评得分以及与第一候选中标供应商的资质对比,我机构认为评标过程存在分值计算错误或主观评分倾斜等影响评标公正和中标结果的情况。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本项目各方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财政局或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龙华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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