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经验不足,报价过低供应商放弃中标拒签合同做的对吗?
江西省吉安市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礼包预算高达95万元,采购方式是公开招标,在7月25日的开标中,某供应商以30余万元的价格中标,看似一次成功的投标,然而第二天,该供应商却提交了放弃中标的申请,理由是第一次投标经验不足,导致报价计算失误,价格偏低,无法供货,他们希望放弃中标资格,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因投标经验不足,报价过低供应商放弃中标拒签合同做的对吗?
江西省吉安市财政局对此展开了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了判决,他们认为该供应商的报价计算失误并不构成放弃中标、拒签合同的正当理由,最终财政局决定处以该供应商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即人民币1525元。
有人认为供应商应该对自己的报价负责,不应该因为自身失误而放弃中标,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对于第一次投标的供应商来说,可能会存在经验不足和计算失误的情况,应该给予一定的宽容和理解。如果是你的话你的看法是?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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