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和B公司投标文件非正常一致,能认定为串标吗?
A公司和B公司参加了M单位设备采购重新招标项目,然而他们的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和质量承诺”响应内容却出现了惊人的一致,经过仔细调查,我们发现这并非正常的巧合,A公司和B公司解释称,他们只是参考了某一网站的内容,并提供了相关证明。
但专家论证和司法鉴定的结果却揭示了真相,网页证明显示,A公司提供的网页证明显示的发布时间不实,其实际发布时间在本项目开标之后,因此两家公司的解释被认定为不符合常理,且缺乏充足的证据支持。
鉴于此,财财政部门对A公司和B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认定其为串通投标行为,这意味着两家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这起案件,我们可以看到,政府采购领域的不正当行为正在受到越来越严厉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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