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中心广场文化建设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安徽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芜湖北斗标识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政府采购服务与项目实际采购内容类别不符,无产品设计图,招标文件编制错误。相关当事人包括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及曲阳县万达园林雕塑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2021BFAFZ02132
项目名称:2021年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中心广场文化建设项目
处理日期:待填
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芜湖北斗标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产业开发区
被投诉人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
被投诉人2: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相关供应商:曲阳县万达园林雕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羊平镇北村
基本情况
投诉人芜湖北斗标识有限公司投诉政府采购服务与项目实际采购内容类别不符,无产品设计图,招标文件编制错误。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核实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因此驳回了投诉。
处理结果
待填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采购过程管理,确保采购内容与服务类别符合一致。
加强内部审核机制,避免招标文件中出现重大错误,确保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提前与供应商沟通,明确产品设计图要求,确保投标方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设计图纸。
定期组织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减少错误发生的可能性。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在类似案件中规避问题,提高采购过程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从而避免类似投诉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中心广场文化建设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BFAFZ02132
二、项目名称:2021年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中心广场文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芜湖北斗标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高新产业开发区
被投诉人1: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
被投诉人2: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相关供应商:曲阳县万达园林雕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羊平镇北村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政府采购服务(服务类)与项目实际采购内容(货物类)类别不符,无产品设计图。招标文件类别编制出现重大错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安徽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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